一、资金拨付流程及兑现时间
1、对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程序进行资金拨付;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通过参展企业补贴资金申报流程系统进行资金拨付。今年将不做计划申报流程,1-9月份参展项目拨付申请时间和资料申报时间统一在2010年9月30日之前,逾期将不予受理。
2.为加快资金兑现进度,2010年企业参展项目将分二批兑现,其中1-9月份参展项目将予当年兑现, 10-12月份参展项目将于2011年兑现,企业在网上做好资金拨付申请后将需提供的申报资料报送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按网络拨付申报的顺序进行编号装订成册,汇总后按中小企业制作《2010年度××县(市)、区境外参展展位补贴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后送当地财政部门复审,当地财政部门复审同意后盖章,由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报送到市外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共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确认后,由各地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提供的银行帐号中。
AA